显浅与浅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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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显浅,显明浅近。 清李渔《闲情偶寄·词曲上·词采》:“词贵显浅之説,前已道之详矣。然一味显浅而不知分别,则将日流粗俗,求为文人之笔而不可得矣。” 清 张潮 《幽梦影》卷下:“作文之法,意之曲折者,宜写之以显浅之词。理之显浅者,宜运之以曲折之笔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九七回:“其实极显浅的史事,随便一个小学生都知道的,倒没有人肯去考正他。”
  浅显出自于明朝张居正《拟恭进<四书直解>鉴表》:“以浅显之辞,发高深之理。”中,后有引用者。   刘师培 《南北文学不同论》:“南方之文,多属单行,语词浅显,乃古代之语也。”鲁迅 《书信集·致榴花社》:“新文艺之在 太原 ,还在开垦时代,作品似以浅显为宜。”
  浅显是一个程度对比的结果,是对比某个参照物而言的。由于人们使用目的的差异,有时需要把那些深奥的东西(多表现在思维及其衍生领域)改变成浅显的东西,以有助于扩大认知面;有时需要把浅显的东西上升到一定的高度,以用于扩大指导面。
   浅显的事例往往包含着深奥的哲理,比如由苹果落到地的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。而一些系统的理论也离不开浅显的事例作为议论的基础,比如达尔文的进化论。
  浅显的事物和理论一般都是指导人们认知的最初原则。